成立了校、院两级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校示范中心的建设规划、方案和实施细则,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等工作。院(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中心的建设规划、方案,组织立项和验收等工作。结合省级示范中心的建设要求,建立了学校、中心和各分实验室三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