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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9-03-28    浏览次数:

随着攀枝花学院和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的发展,实验中心的教学实验以及实验室开放不断增加,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保证相关师生员工的安全健康,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经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领导班子和实验中心全体成员讨论决定,实验室具体管理人员签定本责任书:

一、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学校和学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全权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

二、学生进实验室做实验之前,指导教师首先对学生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操作。

三、在学生做实验时,必须有指导教师临场指导,不经老师同意不能独立操作。

四、实验所用的设备、仪器设施的操作规程,必须有指导教师进行讲解。

五、指导教师要负责学生在实验室教学过程的安全,并有权责令违章违纪者停止实验。

六、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要有领取、发放、储存等详细记录。

七、在实验过程中,发现隐患指导教师要及时报告。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造成人身伤害的,要立即送医院治疗,并按规定上报情况。

八、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的管理。不准擅自改动、安装仪器设备和电器设施,不准乱接、乱拉电线。

九、指导老师组织学生做实验时,根据实际情况,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十、实验室内要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废旧物品要及时清理,不能阻塞安全通道。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根据实验室岗位职责要求及管理章程,对教学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事故,要批评教育,并追究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三叁份,学院档案室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及实验中心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管理方: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责任方:(结构实验室、建材实验室、测量实验室、土工实验室、力学实验室、建筑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