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为促进学术交流,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围绕“工业固态废弃物土木工程综合开发利用”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研究方向开展研究,特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校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本实验室的开放研究环境开展高水平研究工作。
本实验室主要从事固态废弃物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工程研究。本实验室基金为在本实验室进行的科研课题提供资助,同时,欢迎自带资金利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研究工作或进行科研合作。
1、开放基金项目指南发布
《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由实验室在攀枝花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网页上公布(http://tmx.pzhu.cn),对资助的具体范围予以明确规定,明确重点研究领域和近期主要资助范围。
2、资助对象
具备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对于具有较高研究、应用价值的申请项目可放宽到中级或获得硕士学位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限一般项目,1-2项)。
申请者和项目主要成员申请的实验室项目数不得超过一项,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须在2019年9月完成已立项项目的结题工作。
对下列情况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
(3)申请者或项目主要成员的本实验室资助项目数(含本次申请项目)超过两项的。
(4)与同类研究相比,低水平重复的;
(5)明显缺乏理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明确,无法进行评审的;
(6)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的。
详见《攀枝花学院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的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3、资助经费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人民币1.5-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人民币0.5-1万元。
4、课题申请的时间
本年度课题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6月20日前实验室组织审议,批准后,将及时通知申请者本人。自带基金者不受申请时间限制,随时可联系前来参加研究工作。
二、实验室近期优先资助研究方向
2.1 工业固态废弃物作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的工业化利用
(1)高钛型高炉渣混凝土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研究
(2)高钛型高炉渣高性能混凝土制备研究
(3)高强度钢筋-高钛型高炉渣在混凝土结构中的应用研究
(4)高品质标准的工业石膏加气蒸压灰砂砌块研究
(5)高钛型高炉渣混凝土耐久性研究
(6)高品质标准的高钛型高炉渣混凝土墙材应用研究
(7)煤矸石高品质砌体材料研发
(8)高钛型高炉渣再生混凝土研究
(9)表外矿、选钛尾矿、选矿尾矿、脱硫渣、高炉渣、钢渣、钛白酸解渣、废耐材辅料等矿渣的建材利用
(10)建筑垃圾再次利用研究
(11)矿渣硅酸盐砌块、矿渣彩色路面砖等产品性能研究
(12)沉淀池污泥、制砖系统砌块成型工序,废料、不合格砖坯等材料的再利用研究
(13)攀枝花钛石膏在水泥生产中的应用
(14)发电粉煤灰(渣)作为混凝土外加剂研究
(15)黄磷渣、工业石膏、绿矾作为砌块和装饰材料研究
(16)含钒尾渣利用技术研究、刚玉渣利用研究
(17)花岗岩边角废料,采矿剥离物土木工程再利用研究。
2.2 高钛型高炉渣混凝土在役结构、构筑物检测、鉴定和加固研究
(1)道路检测、修复技术研究;
(2)桥梁安全评价与检测研究;
(3)桥隧修复技术研究;
(4)结构检测、桩检测技术和应用研究。
2.3 高钛型高炉渣高性能混凝土、劲性混凝土结构研究
(1)高钛型高炉渣混凝土大跨结构体系及关键技术,大型复杂结构体系的现代设计理论;
(2)高钛型高炉渣高性能混凝土的配制和施工关键技术;
(3)高钛型高炉渣劲性钢筋混凝土结构、组合结构设计理论和工程应用研究;
(4)高钛型高炉渣混凝土结构地震反应理论、弹塑性设计理论研究,减震技术研
(5)高钛型高炉渣混凝土预应力应用技术研究。
三、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
1、实验室接受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课题申请:
(1)符合《指南》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范畴,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的研究;
(2)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并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
(3)申请者承诺所申报项目获得资助后,项目的实验部分在“工业固态废弃物土木工程综合开发利用”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中完成。并在项目实施方案中列出要在本实验室中完成的实验。
(4)经费预算实事求是。
2、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
3、基金课题的申请、研究年限及要求:详见《攀枝花学院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的暂行管理办法》。
4、申请书由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意见将及时通知申请者,对获准资助的项目发给课题计划任务书。
5、申请者应根据评审意见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由实验室主任复核后方正式列为本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
四、开放基金项目成果及署名
1、本基金项目成果要求
按《攀枝花学院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的暂行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2、成果要求
重点项目至少发表中文核心期刊一篇或专利一项,一般项目至少发表国家级期刊一篇或专利一项;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工业固态废弃物土木工程综合开发利用” 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英文为“Sichuan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for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Industrial Solid Waste in Civil Engineering”)以及资助项目编号。第一作者的单位署名应采用双署名(本实验室排第一或第二位)。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论文不计入实验室开放基金研究成果。
五、重点实验室联系方式
由“工业固态废弃物土木工程综合开发利用”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负责接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
1、联系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攀枝花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工业固态废弃物土木工程综合开发利用”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邮编:617000
2、联系人
王伟:13198619321
Email:455107259@qq.com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攀枝花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邮政编码:617000
“工业固态废弃物土木工程综合开发利用”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攀枝花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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